為進一步規範因公出訪任務申報工作,根據上海市外事辦公室《關於因公出訪團組增報與邀請方聯系過程說明的通知》的精神,自2014年10月8日起🚞,學校各二級學院及部門申報因公出國(境)團組上報材料時,必須增報與邀請方聯系過程的情況說明🧓💂。
情況說明必須包括以下內容🙇🏼:詳細註明聯系方式(本人直接🔨、通過其他單位介紹等)、邀請方聯系人信息(含姓名、單位👂🏻、職務、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)、我方聯系人信息(含姓名、職務🏥、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)、往來信息證明原件及翻譯件(電子郵件🧏🏽、書信或傳真等)。
相關說明材料隨團組其他材料一並上報國際交流處(港澳臺事務辦公室)。
國際交流處(港澳臺事務辦公室)
2014年9月28日